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林防函〔2023〕204号
省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7日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林草行业安全生产主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主,建立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为抓手,加强林草重点林区、重要领域、关键时段、重点人群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全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研究落实安全生产重要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县林草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党政正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林草部门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2.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大力推动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对新调整的各地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每季度至少召开1-2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职责清单,对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及时厘清监管事权,明确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贯穿到林草工作全过程,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健全责任链条,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4.推动林草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厘清林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准确把握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定位,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每季度至少召开1-2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风险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建立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层级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5.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林草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
三、推进林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6.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各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针对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加强重点林区关键节点的明查暗访,推动各地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研究制定林草领域安全生产制度标准。
7.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方面。坚持以林长制为契机,依托总林长、各级林长、基层管护人员和瞭望塔、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常态化开展巡护巡查和火灾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深度融合。积极探索野外用火管控模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构建高效联动的防灭火一体化运行机制。靠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林草经营单位加强内部责任制建设,与所辖保护站及护员林、草管员签订防火责任书,切实把防火责任细化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岗位人头。加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巡逻管控,严防死守敏感地带和重要卡口,及时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紧急避险训练,大提高扑火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基层一线森林草原防火能力。
8.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方面。指导林草主管部门加强有关场所现有条件、安全和卫生设施、野生动物种源、养殖单位证照、谱系档案、经营台账、野生动物防逃逸设施和技术、警示提醒、应急方案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防措施,积极协调省国资委、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大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的排查整治力度。
9.营林生产方面。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加强营林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规和有关技术规程,强化对大型施工机械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任务公开制、合同制和实名制,禁止层层分包、转包现象,加大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力度。
10.林草旅游景区景点方面。指导各地林草旅游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及建筑施工安全等方面整治,成立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巡查小组,按照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林草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责任,深入辖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针对当地景区景点特点和人员流动规律,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危险源、事故多发高发环境进行重点巡查,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1.外业工作安全方面。完善林草外业安全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加强外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紧急避险训练,针对不同地区外业工作,确认自身身体情况,带好自身防护装备,配带使用通讯装备,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提前进行安全风险预判,选择有经验、熟悉当地地形环境的向导陪同,禁止单人野外作业,充分做好外业工作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2.林区道路安全方面。结合宣传“五进”活动,努力提高林区群众道路安全意识,设立道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恶劣天气道路气象预警,深化林区道路安全治理,强化林区断头路、水毁路、坍塌路、垮塌桥、病害桥等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在弯路、坡道、交叉路口、桥梁、隧道等事故易发地段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装置。
13.林草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排查各类林草危险化学品数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加强物资储备库现存灭火弹、林草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使用、销毁等关键环节的治理,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14.林区汛期安全方面。突出防御重点,针对林区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边坡、低洼地带、易堵易涝、山体滑坡、临山临水房屋等危险地段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强降雨期间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保障林区水、电、油、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做好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
15.机关消防安全方面。认真排查办公院区、办公大楼、办公场所、施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检查更换过期消防设备和器材,检查检修燃气设备和管线,加强老旧用电线路和燃气管道维护和改造,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克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
四、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16.强化林区工作站建设。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提升其履职能力。加大投资力度,中央、省级资金优先支持全省双重工程区、松材线虫病疫区以及重点预防区的独立站开展标准化建设。
17.强化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和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巡护能力。
18.强化林草科技支撑。支持林草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在有关市区加快推广应用森林雷击火、松材线虫病防控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成果。鼓励林草生产经营单位研发、推广、应用有利于保障生产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生产经营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19.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加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业务领域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能力教育培训。